海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BOT项目
来源:2017-01-14 08:39:17 黑龙江可研报告编制公司招标编码:CBL_20160928_27849271
开标时间:2016-10-17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8215万元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W公2016-290
1.-招标条件
受海伦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海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BOT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BOT项目
2.2项目编号:XW公2016-290
2.3资金性质:政府投资及社会资本投资,总投资额8215万元人民币。
2.4-招标内容: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
2.5建设期、运营期及项目地点:
2.5.1建设期计划工期:2016年10月20日-2017年12月31日。
2.5.2项目运营周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15年。
2.5.3项目地点:海伦市
2.6质量标准:
建设质量标准:合格。
运营质量标准:达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资质: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4.09-2016.09,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外省(市)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证明及无安全事故证明以及市场行为证明),拟派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并全程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组织机构成员提供近半年(2016年4月-9月)的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明细及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投(融)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投标人提供自有资金不低于采购预算30%的自有资金证明,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剩余部分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代款承诺函或其他融资证明。投标人中标后需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履行中标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为确保在建设期紧张的情况下按业主时间要求顺利完成,杜绝挂靠转包等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企业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且年度净资产收益均大于零。投标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
潜在投标人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行贿犯罪档案自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需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期限之内,投标登记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供)。
3.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9日(法定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营业执照。
(6)资质证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组织机构代码证。
(9)税务登记证。
(10)开户许可证。
(11)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12)项目组织机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工长、质检员、造价员、经济师。
(1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4)企业信用手册(施工企业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外省(市)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证明及无安全事故证明以及市场行为证明)。
(15)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查询网址缺一不可)。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9日(法定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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