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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创巢产业园PPP社会资本方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2017-01-14 22:48:13 专业编写项目建议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水土保持方案 / 节能报告

1.项目实施机构

尚志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黑龙江尚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为尚志市创巢产业园项目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尚政综【2016】77号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2、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建设建筑21栋,总建筑面积66744.21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7644.60平方米;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1707.48平方米;厂房19栋,建筑面积57392.13平方米。

投资规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总投资额度为20380万元,扣除铺底流动资金60万元,静态建设投资为20320万元。

建设期:12个月。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3.项目公司组建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成交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由成交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6096 万元(其中:黑龙江尚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股权出资41.63 %(约2537.67 万元),其余资金由成交社会资本出资。


4.项目合作期限

4.1项目合作期限为12年,含建设期12个月。

4.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5.投资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通过收取厂房、库房、办公楼物业及运营维护费,向第三方使用者收取费用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6、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己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其它两项);

6.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不低于项目投资的融资能力;

6.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5 2015年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7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8 尚志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尚志市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10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人处签订诚信承诺书(签订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到黑龙江尚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未按要求签订承诺书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10月 20日起至2016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己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其它两项;

7.4.企业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5.2015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6.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7.7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社会资本自负。


8.响应文件的提交 

8.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社会资本须知”。

8.2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1月7日 9 时 30 分起至 10 时 00 分止。

8.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 年11月7日10时 00 分。

8.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 张经理
    0451-51842699
  • 新青年工程咨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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