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能评估报告定义
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节能评估报告是指在项目节能评估的基础上,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
二、节能评估报告的类型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3、上述条款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项目建设方填写节能登记表。
三、节能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评估依据;
2、项目概况;
3、能源供应情况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条件以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
4、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等方面的节能评估;
5、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包括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6、节能措施评估,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估;
7、存在问题及建议;
8、结论。
四、项目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项目建设单位的详细介绍;
2、项目的详细介绍;
3、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总平图、建筑方案、工艺流程、设备清单等);
4、项目所在地市政设施情况,包括水(上水、排水、雨水、中水)、暖、电、气、电信等方面的实情;
5、用能设备清单,设备能耗说明等资料;
6、使用方案:包括暖通、给排水、建筑、电气等;
7、项目建成后各系统监测、管理说明。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我国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相关文件由有资质单位出具。
节能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投资额 咨询内容 | 节能报告编制 | 节能报告评估 |
500万元以下 | 0.75 | 0.5 |
500万元-1000万元 | 0.75-1.5 | 0.5-1 |
1000万元-3000万元 | 1.5-3 | 1-2 |
3000万元-1亿元 | 3-7 | 2-4 |
1亿元-5亿元 | 7-18.5 | 4-6 |
5亿元-10亿元 | 18.5-27.5 | 6-7.5 |
10亿元-50亿元 | 27.5-50 | 7.5-8.5 |
50亿元以上 | 50-62.5 | 8.5-10 |
我公司完成部分节能报告案例,联系电话:0451-51842699
138-9576-5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