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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县交通运输局国道北京至漠河公路樟岭至西林吉段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2017-01-15 13:53:13 专业编写项目建议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水土保持方案 / 节能报告

1.招标条件

国道北京至漠河公路樟岭(塔漠界)至西林吉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6]35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漠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GX2016-SG-441,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北京至漠河公路樟岭(塔漠界)至西林吉段工程起于塔河与漠河交界K375+850处,与国道京漠公路瓦拉干至樟岭(塔漠界)段终点顺接,止于漠河至北极村公路K4+500处,与漠北公路衔接。全长81.202公里,其中新建73.664公里。全线设大桥2165.17米/7座(含冻土桥2座)、中桥259.12米/4座、小桥479.64米/14座,涵洞100道;设分离式立体交叉2座,平面交叉24处;设养护道班2处,公共汽车停靠站4处(8座);另设图强支线1.9公里/1条(含涵洞1道),漠河支线2.938公里/1条(含涵洞7道,平面交叉12处)。主线路填方2567945立方米,挖方1187303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821055平方米。

主线和漠河支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路宽12米,路面宽度10.5米;图强支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宽度8.5米,

路面宽度7米。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1级。小桥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中桥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预应力砼简支转连续箱梁,大桥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简支转连续箱梁,桥梁下

部结构分别为柱式墩、肋式台钻孔桩础,柱式墩、肋式台扩大础,柱式墩台钻孔桩础。其余技术指标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计划工期:开工之日起34个月,计划于2017年1月初开工,2019年10月末交工。

2.3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2个合同段,具体分标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段 项目名称

起讫桩号 长度

(Km) 工程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估算(亿元)

1 A1 K375+850—K425+290 48.074 路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房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 A2 K425+290—K459+252.045 33.128 (含漠河支线和图强支线)路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房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安全目标要求: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1)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完成的公路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证书颁发时间(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在201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业绩,其中交通工程交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至少完成一个单个合同段30km以上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路和路面工程施工或一个单个合同段10km以上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路和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②累计完成50km以上(含50km)验收合格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③至少完成三个单个标段造价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每个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合同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2015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的一级、特级施工企业提出投标申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备选)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备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请在公告发布之后),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2日每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13 时 00 分至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1000 元人民币(含工程量清单、不含图纸),图纸每合同段售价3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 10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1、A2合同段均为人民币8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15时前,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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