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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第一标段)

来源:2017-01-16 12:08:50 专业编写项目建议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水土保持方案 / 节能报告

项目编号:SG0400G16054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第一标段)"已由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局。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第一标段)

1.2项目编号:SG0400G16054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金性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1.5预   算:本次招标为佳木斯市铃铛麦街、化工路、吴广街、江山街、长江街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总计5.735公里,社会资本约须投入7.2亿元。

1.6招标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公司股本构成:佳木斯市政府授权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集团”)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通过自筹资金8000万元入股资本金,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若后续有针对本项目的政府专项补贴或贴息贷款,经政府与项目公司协商,新时代采取增资扩股方式或调整可行性缺口补贴金额。

(2)项目建设规模:本次为佳木斯市铃铛麦街、化工路、吴广街、江山街、长江街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总计5.735公里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3)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工程设计优化、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DBOT)+入廊单位付费+财政补贴”的运作方式,采用住建部推广的预制管廊工艺,项目建设以中标的投标文件中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及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施工图需经本项目工程设计顾问公司及相关施工图审核单位审核批准)。

(4)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保持管廊内的整洁和通风良好;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搞好安全监控和巡查等安全保障;统筹安排管线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和协助管线单位的巡查、养护和维修;负责管廊内通风、排水、照明和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组织制定管廊管理应急预案 ,管廊内发生险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管线单位进行抢修;为保障管廊安全运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等。

(5)项目建设地点:佳木斯市

1.7招标范围:完成自项目公司组建、工程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投标时须提供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并达到初步设计及编制投标工程量清单的深度)、项目投资、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资产移交等PPP项目“工程设计优化、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体工程、管线及其他构筑物迁移及保护工程、交通导改、树木伐移、道路恢复、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1.8计划合同履约日期(或服务期限):

(1)计划建设工期:2017年03月15日至2017年12月15日,共276日历天。

(2)计划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

1.9质量(或服务)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由不同法人及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投标人(包括投标联合体,下同)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并提供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下同)的银行资本金证明以及6亿元及以上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具备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佳木斯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5年内(2012年12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至少须具备1项建设5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成功经验和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6)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3年12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能够独立承担招标项目供应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2.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含前期设计顾问)、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咨询、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潜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如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其资质等级);

2.7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本人。企业法人或投标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经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4.1拟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6日至2016年12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包括参加政府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共同授权)、联合体协议(如有)、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附投标人在法定时限内公示2015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的网上截图打印页、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出具的银行资本金证明及授信额度证明、佳木斯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类似业绩佐证材料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可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影印件或复印件,但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无法查询或查询有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对面)】四楼报名大厅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忱义。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01月11日上午0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1月11日上午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对面)】四楼开标室;

3、投标人应于上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

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ms.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上发布。


七、其他

7.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在投标登记当时还须携带企业锁登录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进行电子信息录入,投标人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3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外省市企业需提供相对应的证书】。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项目的评标活动;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法定时限内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投标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5本项目所需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http://www. hljcygl.com);

7.6有关本次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佳木斯市 

邮    编:154002

项目联系人:芦叶

联系电话:0454-828902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01

项目联系人:宋金玲

联系电话:4006998787-4  18904884128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chenyizhaobiao@163.com

日    期:2016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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