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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北线松花江公铁两用桥改建工程市政部分PPP项目

来源:2017-01-14 22:51:10 专业编写项目建议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水土保持方案 / 节能报告

项目编码:HC[2016]18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北线松花江公铁两用桥改建工程市政部分PPP项目已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滨北线松花江公铁两用桥改建工程市政部分PPP项目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东部,连接松北区和道外区。

2.3招标内容:项目的投资、融资、征拆、建设(含道路、桥梁、排水、系统动迁、交通、照明、绿化以及其他附属工程),并负责道路桥梁、绿化、照明、交通设施、道路排水等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清扫保洁、清冰雪等服务。

2.4资金性质:社会资本。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1,129,755,703.17元;采购预算(政府付费折至运营期初累计折限值,下同)为1,305,700,853.81元。

2.5建设期:建设期计划工期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的PPP项目合同为准。

2.6使用期(运营维护期):自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10年,具体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施。

2.7建设质量标准:合格;管护质量标准:达标。

2.8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2个标段。

1标段:江北引桥,包括江北主线桥和G、F匝桥、桥下道路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投资361,419,272.40元,采购预算为419,726,941.91元;

2标段:江南引桥,包括江南主线桥和D、E匝桥、桥下道路及配套设施等;水源路立交及水源路道路工程,包括连接主线桥的A、B上下匝桥,在水源路合并后的C匝桥、水源路道路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投资768,336,430.77元,采购预算为885,973,911.9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企业应小于或等于三家,并明确一个单位为牵头人)。潜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成员中应明确一家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施工任务,且由该企业提供相应资质、业绩、施工管理机构人员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3.3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潜在投标人应按黑财采[2015]1号文件的要求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5一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大于或等于叁亿元,且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二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大于或等于伍亿元,且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3.6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拟派建造师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企业业绩要求:一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工时间为准)具备两项(单项合同额为贰亿元以上)市政立交桥梁工程或公路桥梁工程业绩,其中至少一项业绩为市政立交桥梁工程业绩,并提供合同及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二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工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合同额为叁亿元以上的市政立交桥梁工程业绩,并提供合同及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8建造师业绩:一标段要求拟派建造师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工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合同额为贰亿元以上的市政立交桥梁工程或公路桥梁工程业绩,并提供合同及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二标段要求拟派建造师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工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合同额为贰亿元以上的市政立交桥梁工程业绩,并提供合同及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9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0投(融)资能力: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一方)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

3.10.1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一方)投标登记期间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低于投标标段采购预算(一标段采购预算为419,726,941.91元,二标段采购预算为885,973,911.90元,下同)30%的自有资金证明,或提供为期三个月的不低于投标标段采购预算30%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保函,保函中应声明投标标段的的标段号。

3.10.2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资金证明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一方)应保证资金证明开具之日起至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五日,基本账户中资金额度始终不低于投标标段采购预算的30%(以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对公银行账户流水账单为准)。

3.10.3开标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一方)应向招标人提供剩余部分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投标人中标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履行中标责任,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投标标段工程建设投资的30%。

3.11潜在投标人近两年(2014、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且年度净资产收益均大于零;潜在投标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2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近两年(2014、2015年)每年企业营业额须为投标标段采购预算的2倍以上,以提供的财务报告为准,且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13投标人投标时未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15为确保在建设期紧张的情况下按业主时间要求顺利完成,杜绝挂靠转包等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3.16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投标登记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建造师,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代理人的名义代替建造师投标登记。资格审查及开标阶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须到场参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建造师本人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营业执照(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资质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融)资能力材料(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一方提供);

国税或地税的税务登记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拟派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置:

    一标段: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造价员(或造价师)1人。技术负责人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其他人员提供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要求市政或相关专业(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二标段: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4人、造价员(或造价师)3人。技术负责人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其他人员提供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要求市政或相关专业(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企业2014、2015两年财务报告(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业绩材料(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出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潜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地铁大厦A区3层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项目所有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 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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