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编制中心
  • 全国统一业务咨询电话:0451-51842699  138-9576-5185

PPP频道

PPP模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2018-03-27 22:35:52 黑龙江可研报告编制公司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均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投资大和涉及面广等特点,可复制性不强。因此,不管是通过列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方式,还是通过完全列举的方式来限定适用范围,都可能扩大或缩小实际应用范围,从立法角度而言尤其不妥,因为法律不可能随时修改,国际上大多数的处理方法是从项目特点人手,而不是从行业人手,重点判断项目的指标(如经济指标和非经济指标)是否比传统政府投资模式更好,即将物有所值作为一种评估方式,通过判断相比于传统采购方式,特许经营是否具有优势,而且采用多阶评估而非一次评估的方式确定PPP 项目的适用性。所以,物有所值的判断标和操作方法,对一个具体项目是否适用特许经营就有了决定性的作用。

通常,适用PPP模式项目的特点如下:

(1)从产品服务数量上看,道路/通信/电力/供水/卫生/路灯等项目的产品和服务数量大,适用PPP模式。

(2)从技术复杂性上看,健康/航空/通信/科研等项目需要复杂技术,不太适用;一般而言,技术可靠的项目较适用PPP模式。

(3)从收费的难易上看,基于消费的一般性公共服务的收费(如铁路/航空/水路/海运/电力/供水等)比纯公共服务(如国防/社会安全/司法/卫生等)更容易使用PPP模式。一般而言,收费越容易,采用PPP模式的成功率越高。

(4)从生产、消费的区域性上看,公交/供水/路灯等项目的区域性较强,排他性更强,采用PPP模式的可能性较大。

除了上述,还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项目所提供产品、服务的产出要求越易明确的(如电厂/水厂/污水处理厂),越易应用PPP模式;对于可能造成社会不和谐甚至动荡的项目,应用PPP时要尤其小心。

  • 0451-51842699
  • 138-9576-5185

  • 新青年工程咨询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