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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频道

为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地方国企不能做实施机构?

来源:2018-08-10 09:12:42 专业编写项目建议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水土保持方案 / 节能报告

中国相对国外,特殊之处就在于,第一个“P”特指政府部门;而第二个“P”泛指各类企业(包含国有性质的企业)。国际上的public可以是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然而中国的特色国情决定了我国的国有企业参与PPP时代表的是private。

由于中国的国企过去背靠政府信用,再加上中国的国情和体制,使其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很多领域都处于绝对的优势和垄断地位,它们在国内的金融体系评级中处于很靠前的地位,而且国内融资也不是难事。CDIA(亚洲城市发展中心)中国区域办公室主任、高级PPP(公私合营)项目专家Adolfo Guerrero曾说过,中国PPP与其他国家最大的不同在于特殊的国家属性造成了真正意义上能提供公共服务的私人部门的缺失。对于大多数国家,氟人部门都能提供服务并且比政府部门更高效,在中国,公共部门大量通过国有企业提供服务,而这些试图适应市场经济的国有企业离真正的市场经济还很远,作为第二个“P”的国企还要进一步改革。

此外,企业本身并不具备授予特许经营权和批准项目合同的政府职权和监管职能。因此,融资平台和国有企业不做实施机构,是积极正面的做法,杜绝了PPP 项目不规范运作、寻租行为的隐患。现阶段,国家相关部委也将这一因素作为PPP项目主体合理性的重要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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