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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频道

对于原来的BT存量项目,新环境下靠什么来解决?

来源:2018-06-29 09:05:07 专业编写项目建议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水土保持方案 / 节能报告

2012 年,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12]463号)对地方政府采取BT模式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除符合法律或国务院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公路和公益性水利等项目外,严格限制其他形成政府性债务的BT项目的审批。2014年,财政部发布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中指出,“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清理甄别工作,认真甄别筛选融资平台存量项目,对适宜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PPP模式”。为此,为了消化原有的BT 存量项目,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措施将其转化为PPP 项目:

(1)将存量的BT非经营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捆绑,采取PPP模式开发,如对铁路建设项目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沿线土地或地铁上盖物业进行捆绑开发。

(2)将存量BT 项目的运营或维护进行模式创新,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提升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将BT模式转变为建设一移交一维护(BTO)或建设一移交一租赁(BTL)模式。

(3)将已建成未还清的存量BT 项目的运营权出让,转变为TOT模式。

当然,以上三种模式的解决方法应通过完善相应的审批法律程序,并通过PPP 项目的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相关验证。应引起注意的是,对于运营环节缺失或合作期限少于10 年(公租房期限为15 年)的公共服务项目都难以被认定为PPP 项目。

此文章由辽宁新青年PPP项目咨询研究中心为您提供,我公司专业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PPP物有所值评估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同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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