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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频道

如何申报财政部示范项目?

来源:2018-07-27 09:53:52 专业编写项目建议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水土保持方案 / 节能报告

根据財政部相关政策文件,以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6]47号)为例,申报示范项目的主要内容和步骤如下:

(1) 申报范围,一是项目属于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屠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领域;二是纳入城市总体规刘和各类专项规划,新建项目应已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 年;四是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 申报程序: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行业部门联合组织初选,省级财政部门统、一汇总通过初选的项目,经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线上填报,书面上报财政部并抄报相关部委;如为中央部委项目,则直接提交财政部汇总,财政部形成备选项目清单,作为项目评审对象。

(3) 示范评审:组织专家按照行业领域分五组进行线上集中封闭评审,包括交通运输、市政公用事业、综合开发、农林水利与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与其他。

(4) 评审专家:各部门推荐与PPP专家库随机抽取相结合,选择7名专家,包括行业部委商财政部及相关支出司局推荐 3名行业专家,财政部金融司(或PPP中心)推荐1名业务专家,财政部条法司推荐 1名法律专家,通过PPP专家库随机抽取选定1名财务专家和1名咨询专家。

截至目前,财政部已公布三批共700个示范项目,第四批示范项目也正在申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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